近日,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2022年度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评选名单中,原州区人民法院编写的《“加减乘除”四法并用打造节约型法院》入选全国典型示范案例。
近年来,原州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发挥机关在节能减排的示范引领作用在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积极探索新思路,善用“加、减、乘、除”四步法,积极营造“人人讲节约、时时抓浪费、处处讲减排”浓厚氛围,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创新举措,在节能宣传上做“加法”
利用法院电梯口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法院官网、LED滚动屏宣传节能减排有关知识要点,向干警及来访群众宣传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节能的措施。围绕“节水宣传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营造宣传氛围。扎实开展“光盘行动”行动,倡导文明餐桌风尚,反食品浪费。
融合优化,在节能弊端上做“减法”
严格落实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规定,规范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制度,提倡“按需领取、节约使用”,做到部门领取先申请,定期登记发放。要求限制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使用,鼓励废旧办公用品循环利用,实行电子办公、双面用纸,设立纸张回收箱,重复利用公文袋,减少使用纸杯、一次性签字笔等不可循环利用的日常用品。通过政务管理系统流转公文、办理文件、督查联络、发送通知、警车使用申请等,使用投影仪放映材料,减少耗材消费,切实做到从简节约、体现效能,努力降低办公运行成本。
谋今思远,在节能远景上做“乘法”
严格执行能源资源规范管理制度,每天由专人对供水管道进行检查维护,杜绝“长流水”;全院办公审判大楼照明灯使用感应声控开关,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坚持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要求各庭室下班时将所有耗能设备一律关闭。对电表进行改造,实行办公用电、信息机房用电电梯用电和餐厅用电分别计量监督。注重节约用水,所有水龙头、便池冲水阀都是节约型器具。倡导全体干警绿色出行,采购新能源汽车、公务自行车,采取绿色环保方式出行,建立公务车燃油一车一卡制度,注重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降低油耗和减少废气排放。
强基固本,在节能管理上做“除法”
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不断完善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以信息化带动节约型法院建设。强化用水用电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法院机关物业管理,定期组织专人对用水用电情况逐项检查。出台节能减排规章制度,院党组及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示范带头,对没有落实到位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倡导法院干警争做勤俭节约的倡导者、实践者、示范者,营造“人人讲节能,处处讲减排,领导带头示范,干警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精打细算,才能油盐不断;粮收万石,也要粗茶淡饭”。今后,原州区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行节能降耗,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从小事着手、从自己做起,引导广大干警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以俭养德,以德养政,勤俭治院,力争向党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通讯员 白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