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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须严守法律底线

          4月27日,原州法院依法处理了两起由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名誉权案件。周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因婚姻家庭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分别使用侮辱性语言在某直播平台公开辱骂对方,引发大量网友围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之后,双方当事人就侵权行为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对双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作出判决,但履行期内双方均未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矛盾症结,结合双方之间存在的互负金钱给付、行为履行等义务,明确告知在网络空间辱骂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法律后果,以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看待矛盾。通过释法明理与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与违法性,放下抵触心理并积极主动协商,一致同意互相抵消彼此的金钱给付义务,并放弃行为义务的执行申请,至此该起因网络言论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表言论、表达观点、开展互动时,必须时刻绷紧法律之弦,严守法律法规底线,恪守公序良俗,自觉规范自身网络言行,坚决抵制网络谩骂、恶意诋毁、人身攻击等违法行为。婚姻家庭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秉持互敬互爱、互谅互让的原则,产生情感隔阂、财产纠纷、家庭矛盾等问题,切勿冲动行事、激化矛盾,更不能采取极端方式或借助网络肆意宣泄、造谣抹黑,应自觉以法治方式化解家事纠纷,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通讯员 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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