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原州法院城郊法庭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权关系纠纷案件过程中,充分运用“审执联动”工作机制,精准排查双方当事人积怨,促成关联执行案件当场履行,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两案、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案件审理期间,法庭工作人员在梳理案件背景时发现,原、被告曾是夫妻关系,双方离婚纠纷经本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其中明确原告需向被告支付房屋折价款及子女抚养费等相关费用。原告未按期履行上述法定义务,被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金钱给付不能一次性付清,执行案件被迫终结。
现今,原告诉讼被告变更抚养权纠纷,若就案办案仅处理变更抚养权纠纷,势必导致双方后续再因执行问题持续纠缠,矛盾难以彻底化解。秉持“司法为民、实质解纷”的工作理念,在庭审间隙,承办法官及书记员立足矛盾根源,耐心开展释法明理、情理疏导工作,积极促成双方协商化解纠纷。
经充分沟通劝导,原告一次性履行离婚案付款义务,当场向被告足额支付执行款项两万余元,切实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高效办结变更抚养权案件,更同步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执行案件,避免反复诉讼、执行的奔波诉累。(通讯员 马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