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固原多地普降大雪,道路结冰湿滑。原州法院执行干警顶风冒雪,奔赴涉案房屋现场,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历经多轮执行,被执行人当场腾退交付房屋,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租赁费用,案件得到有效执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让司法温度在风雪中传递。
案情回顾
马某与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判决后,高某需腾退占用的涉案商铺,并支付租赁费等其他费用1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高某以经营亏损、寻求他人转租为由,拒不履行腾退义务,租赁费也迟迟未付。马某无奈之下向原州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接手案件后,多次电话联系高某释法明理,但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马某急需收回房屋重新出租,高某也面临支付额外费用,法院决定对该案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当天普降大雪,执行法官趁雪天高某在家对该案展开执行。执行当日,大雪纷飞,气温低至零下10度,执行干警冒着严寒抵达涉案房屋所在地,路面湿滑导致车辆多次打滑,但执行法官不畏风雪依然赶往执行现场。
善意执行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并未急于采取强制腾退措施,而是与高某耐心沟通,了解其实际困难,听取其相应诉求。得知高某因经营失败背负债务近100余万元且名下账户先后被多个法院冻结,家中孩子因疾病尚在医院治疗,确实存在腾退房屋、支付租赁费的现实困境,执行法官一方面向其严肃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告知其如继续抗拒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一方面换位思考,体谅其处境,积极为其寻找解决方案。
针对马某的诉求,执行法官当场联系马某到场沟通,分析因房内物品过多强制腾退可能产生的时间成本,建议其从化解矛盾角度出发,适当做出让步。经执行干警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近两小时耐心调解,马某自愿放弃部分租赁费等其他费用;高某也当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腾退交付工作。同时双方就下余租赁费等其他费用达成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
现场交付
因涉案内房屋东西均为高某承租房屋经营餐厅期间所用的桌椅、厨具等物品,物品虽多,但实际价值不大,且易在搬离过程中出现损坏,高某既无力负担搬离费用又无法提供临时仓储存放,综合各种因素,高某当场表示自愿放弃室内所有物品现场向马某交付房屋。当马某拿到房屋钥匙后激动地表示:“没想到这么冷的天,不仅帮我收回了房屋,还化解了矛盾,真是太感谢了!”高某也对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激:“法官没有生硬执法,还帮我解决了实际困难,我一定会按照协议履行义务。”(通讯员 胡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