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判的人就要来点强硬手段!”在原州法院微信公众号10月28日发布的《原州法院预拘留公告(第一期)》后,群众纷纷留言。
为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州法院积极探索实施“预拘留”执行措施,第一期对30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义务、且长期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了预拘留公告。
在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催促李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假意答应近期履行,却屡屡违约,言而无信,一直与执行法官“躲猫猫”逃避执行。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承办法官果断将李某纳入第一批预拘留公告,要求李某限期履行,逾期未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李某在看到预拘留公告后,慑于法律权威,态度发生转变,第三日主动联系法官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预拘留”即是对强制措施的进一步灵活运用,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进行正式惩罚决定前的缓冲预警,为其划定“红线”、指明“出路”,起到告知、提醒、警醒、警示作用,极大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原州法院在发出了2025年第1期《预拘留公告》后,已有6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执行到位7万余元,执行完毕案件3件,达成和解履行协议3件,取得显著成效。
《预拘留公告》一方面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执行人如仍拒不执行,将可能面临拘留处罚,从而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于能够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积极按期履行的被执行人,不对其作出实质处罚,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极大强化了司法威慑力,使被执行人深刻感受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同时预拘留措施的推行,向全社会传递了“失信必惩、拒执必究”的明确信号,有助于引导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和诚信观念,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 张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