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原州法院受理了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危险驾驶一案,法庭依法传唤被告人马某到庭对其送达起诉书时,马某谎称腿部骨折已去西按治疗不在家,法院工作人员到其家中进行送达,马某母亲电话通知马某回家,马某驾驶摩托车回到家中,工作人员依法向马某送达了相关文书,并为其释明了认罪认罚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后果。
经查,2025年8月22日16时许,被告人马某持“B1”型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核定乘载5人,实载7人),从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某村家中驶出,在沿原州区头营镇石羊村村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头营镇村道亚麻厂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提取马某血样并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11.1mg/100mL,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24)之规定,马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月29日15时,被告人马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在原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马某到达法庭后一身酒气,庭审中不遵守法庭纪律,当庭实施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用肮脏的语言公然辱骂公诉人。审判员当即多次口头警告,明确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但马某拒不改正,导致庭审被迫中断,严重破坏司法程序正常进行。
因马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仍驾驶摩托车,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后又饮酒参加庭审,在庭审中侮辱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庭决定对其进行逮捕。
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马某当场执行逮捕。这场由马某亲手挑起的庭审闹剧,从其无视法庭纪律藐视法庭,公然辱骂公诉人的嚣张举动开始,便注定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它不仅是对其破坏庭审秩序,挑衅司法权威行为的依法惩戒,更清晰传递出“法庭庄严不容戏谑、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坚定立场。
法官提醒:这起事件为所有参与庭审活动的个人敲响了敬畏法律、遵守秩序的警钟,任何试图以冲动对抗规则、以闹剧挑战法律的行为,最终都只会自食违法的苦果。(通讯员 张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