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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下沾泥土 调解有温度 ——法官三赴现场化解房屋租赁纠纷

        “没想到法官为了我的房子恢复原状的事儿,多次来现场实地调查今天总算把疙瘩解开了!”近日,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在涉案房屋内握手言和,向承办法官反复表达感谢之情

该案的核心争议聚焦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事宜:何某是房子的主人,他称承租人胡某未经他同意擅自将房屋改动墙体、损坏厨卫设施,要求胡某将房子恢复原貌并承担损失赔偿胡某则主张改动何某口头同意,厨卫损坏系正常老化双方提交的照片、聊天记录等书面证据各执一词。

为查清事实,承办法官没有坐堂问案,而是第一时间携带房屋原始户型图奔赴现场,逐一比对改动部位,标注出8处核心争议点。针对设施损坏程度,联系专业维修人员现场估算合理修复费用,用视频和笔录固定证据。后又将“调解室”设在涉案房屋内,结合前两次查勘的直观依据,向双方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赁条款中关于房屋返还的规定,最终促成承租人承担合理修复费用、出租方放弃高额赔偿诉求的和解协议。

从法庭到社区,奔波缩短的不仅是距离,更是当事人心间的隔阂。这场“接地气”的调解,法官没有满足于纸面证据的简单审查,而是用脚步丈量真相,让法律条文在现场勘查中变得具体可感。这种带着“泥土味”的调解方式,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通讯员 董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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