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工作人员高效高质服务和热情耐心调解,让我们获得了赔偿。”当事人张某感激地说道。
2025年7月24日,原州区头营镇综治中心接到某村委会上报的张某和王某等二十几户农户矛盾纠纷案,经研判,综治中心组织三营法庭、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组成临时调解组前往事发地进行勘查。
当事人王某在头营镇某村承包了几亩耕地种植水果玉米,其中部分耕地与张某等二十几人种植芹菜和玉米的耕地相邻。今年7月中旬,王某雇佣无人机给自家玉米喷洒农药时,不慎喷在张某等人的菜地里,张某等人认为王某喷洒的农药让其种植的水果玉米、芹菜等损失惨重,遂前往该村村委会要求处理。
调解组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事发地进行勘查,之后一同前往三营法庭在该村建设的“家门口法庭”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休、互不相让。为了尽快解决该起矛盾纠纷,工作人员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到矛盾争议的焦点,并站在不同立场,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权利义务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劝说。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王某向张某等二十几人赔偿了损失,矛盾得以妥善化解。(通讯员 赵娟)
今后,原州法院将持续多元化解决纠纷,努力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结出硕果,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原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