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州法院调解了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撤诉,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马某因乡政府临时征用其6亩耕地,期满后未恢复原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某乡政府恢复土地、赔偿机械犁地及农家肥损失等。案件受理后,行政审判庭法官为实质性化解纠纷,主动前往某乡政府,组织马某及涉及该补偿事宜的第三方施工方公司进行协调。经过现场勘验、和双方当事人以及第三方公司积极沟通析理释法,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以及补偿合理范围,最终促成了马某与第三方公司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马某向法院申请撤回对某乡政府的起诉,该案以撤诉方式圆满解决,各方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通过实地勘验、主动协调和多方参与的方式,高效化解行政争议,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体现了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实效。下一步,原州法院将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坚实审判力量。(通讯员 陈晓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