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尺巷礼”是中华民族谦和礼让、和谐相处的传统美德,在原州法院三营法庭里,法官将“六尺巷”的道理运用在案件调解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金某和陶某都是某村村民,二人比邻而居。但前不久,金某却将陶某诉至法院,要求陶某排除妨害并赔偿16100元经济损失。
经了解,金某称从2018年到2024年自家的承包地被陶某的槐树遮住阳光,因照射不到阳光影响其种植的玉米生长,金某多次找陶某协商,陶某均拒绝沟通不予配合,金某遂诉讼要求陶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立即将影响其玉米收益的树木挖掉并赔偿六年的经济损失16100元。陶某则以金某不能说明槐树挡住阳光对玉米产生影响的面积为由拒绝赔偿,并称其一直在寻找卖树的销路,没有像金某说的那样放置不管。
办案法官多次前往涉案土地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到2018年陶某在紧邻金某涉案土地南侧的自家1亩多土地上种植了槐树苗圃,随着时间的推移,曾经的苗圃现已成长为大树,树的根系、枝叶已经延伸至金某的责任田内,影响了金某所种植玉米的生产,造成金某的收成有所减产。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及时主持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在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依据“六尺巷”典故,倡导二人互相谦让,不要拘泥于一时的得失,双方各退一步矛盾便可自然化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均站在对方的角度理解了对方的不易,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陶某向金某进行了道歉,并表示三个月后将涉案土地旁一侧种植的槐树移除,金某也放弃了向陶某主张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通讯员 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