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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引纠纷 新年调解促和谐

            当街上的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氛围中时,原州法院民一庭干警已收心归位,开启“农历新年”民事案件调解新征程,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互诉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马某系某建筑有限公司项目部钢筋工2024513日,马某公司承建项目搭建脚手架时,不慎被松动的钢筋砸伤右臂,经某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十级伤残。后马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要求某建筑有限公司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十余万元。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后,马某与某建筑有限公司均不服该裁决,先后向原州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经阅卷后,认真梳理案情,深入了解双方需求,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先耐心听取各方当事诉求开庭当日,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从法律角度明晰案情。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建筑公司给付马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共计2.2万元。至此,该圆满化解,方当事人对本案的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并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人勤春来早,奋斗正当时。下一步,原州法院将以昂扬的斗志务实的态度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优化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讯员 海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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