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2024年即将过去,2025年就要到来,作为基层法院,我们每一个人的坚守与奋斗都值得关注与点赞。在农历春节来临之前,原州法院策划推出“新春走基层”专栏,记录法院干警奋战在基层一线的精彩故事。
“希望你们两家子还像以前一样,慢慢把你们之间的矛盾化解开,当家子不如一个好邻居。”12月19日,在原州区中河乡综治中心里,法官王保杰坐在双方当事人中间进行调解。马某随即起身将赔偿款9万元递给了黄某夫妻,两家邻居因修路引起的矛盾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马某和黄某都是中河乡某村村民,比邻而居,因修路占地问题两人发生争吵,继而产生撕扯和殴打。黄某被马某殴打致轻伤二级(二处),马某亦被黄某致伤构成轻微伤(三处),公诉机关以马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向原州法院提起公诉。诉讼中黄某要求马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3.9369万元,马某对此拒绝赔偿。双方长时间争执不下,有再次发生矛盾纠纷的重大风险隐患。
王保杰法官审理该案件,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案情发生的来龙去脉,认为案情清晰,证据确凿。但是如果仅是一判了之,对案件矛盾起不到彻底化解作用,反而有可能使矛盾激化,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为从根本上解决两家的问题,王保杰法官在庭前联系了检察官、乡政府人员、派出所民警和司法所调解员等进行上门调解。
时间在流逝,“坚冰”在消融。在法官主持和调解下,马某对自己鲁莽造成他人伤害的行为有了逐渐的认识,但奈何赔偿金额过大,作为一个一般家庭还要供养五个孩子上学,一大笔赔偿款对马某来说确实比较困难。
在赔偿金额的商议中,王保杰法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确定过错责任,对赔偿金额重新进行了划分核算。最终由马某赔偿黄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万元,并一次性履行完毕。黄某对马某故意伤害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在法官的见证下,马某和黄某两人的手握在了一起,相互表达着歉意,两家人又恢复了往日的情谊……(通讯员 马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