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你现在已经9岁了,有些事情我们需要听听你的意见。你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还是和爸爸一起生活呢?”在原州法院开城法庭里,法官在微笑着低声询问一个小小年纪、满脸忧愁的女孩。
“我想和妈妈一起生活。”小女孩低下头认真思考了一下后告诉法官。
“为什么呢?可以告诉我你这么选择的原因吗?”法官接着问。
“因为妈妈虽然不在家,但她经常会来看我,我觉得和妈妈在一起更开心,我也很喜欢妈妈生活的城市,我想去那里上学。”慢慢地小女孩说出了心底的想法。
原来,小女孩的父母离婚后,母亲回到了老家浙江生活,父亲则带着小女孩回到固原生活。母亲每年都不远千里来固原看望小女孩几次,但短暂的相聚不能缓解母亲的相思之苦,于是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但小女孩的父亲态度坚决,于是母亲诉至原州法院。
法官了解了案件的缘由,仔细调查了小女孩父母的生活近况和经济来源等,决定先采用诉前调解的形式化解双方矛盾。法官组织小女孩的父母进行了几轮调解,又听取了小女孩的内心意愿,小女孩父亲最终同意了母亲的诉求:“我和孩子的母亲都很爱女儿,我前妻是个好母亲,刚才听了法官的话,又听到我女儿的想法,我决定尊重孩子的意愿,她如果选择和母亲一起生活,我愿意考虑变更抚养权。”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约定了探视权和抚养费等相关事宜,签订了调解协议。案件调解完毕,法官又向小女孩的父亲嘱咐到,虽然小女孩的抚养权更变为母亲,但是作为父亲也要尽到养育和照顾的责任,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笑容又重新回到了小女孩脸上。(通讯员 穆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