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营运车辆,如果被告当时给我把修车费给了我就不起诉了,实在是她不处理,没有办法我才起诉,谢谢法官给我们及时处理了。”原告靳某收到钱感谢地说。
近日,原州法院速裁庭审结了一件三轮车追尾出租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经法官耐心居中调解,被告当场履行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2025年6月1日,靳某驾驶出租车沿原州区北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T型路口右转弯时被同时右转弯的姚某某驾驶三轮车追尾相撞,造成靳某出租车受损,现场姚某拒绝协商处理。经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靳某无责任,姚某某全责。后靳某维修受损车辆花费1000元,维修后,姚某某仍然拒绝协商赔偿,靳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经法官庭前了解,姚某某因丈夫去世独自抚养三个孩子,生活仅靠驾驶三轮车流动出售冰棍维持。事故当日姚某某受到惊吓,靳某要求协商解决时,姚某某因没钱处理而拒绝。直到靳某起诉后,姚某某才告知其长兄姚某宝,姚某宝经其妹妹姚某某授权后与姚某某共同来法院说明了情况。法官了解后,耐心的向兄妹两人进行释法析理,姚某宝明白了这起事故责任在姚某某,赔偿修车费是理所应当。靳某也在法官向其告知了姚某某的特殊情况后,退让一步对其要求的停运损失费等费用均予以放弃,仅要求姚某某赔偿其实际支出的费用1200元。最终姚某宝因为其妹妹没有经济能力赔付,代为赔付修车费1100元,靳某当即撤诉。姚某宝也向靳某道歉,对于靳某的让步表示感谢。双方握手言和,一起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通讯员 马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