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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警惕“征信修复”骗局!维护信用靠自己

          近日,原州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恢复征信”为服务内容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要求被告返还其为恢复征信所支付的服务费。这一案件再次为广大群众敲响警钟,提醒大家在面对征信问题时,务必保持警惕,切勿轻信所谓的“征信修复”骗局。

  基本案情:2023年5月,王某在本地购房时发现银行贷款批不了,原来是其在2019年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一笔贷款,后因贷款逾期,导致王某出现不良征信记录。为处理征信逾期事项,王某经人介绍认识赵某,赵某声称有特殊渠道和专业能力,能够帮助王某消除征信逾期记录,但要收取1万元服务费,王某出于对恢复征信的迫切需求,在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市场风险的情况下,与赵某达成口头协议,并支付了服务费1万元。而赵某并未履行承诺,且拒绝退款,对王某的多次联系也敷衍了事,半年后赵某失联,故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服务费。
  经审理,法官认为王某和赵某双方均明知王某的不良征信信息是属实的,但仍就删除不良征信信息达成服务合同,协议目的系通过非正规途径修复征信,明显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遂依法判定协议无效,赵某返还王某服务费1万元。  
  法官提醒:众所周知,良好的信用体系可以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社会环境的形成,我们每位公民作为市场主体,都要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在市场交易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恪守契约精神,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一旦发生银行贷款逾期,尽快还清欠款,重建良好的信用记录。发现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确实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切莫相信“征信洗白”,谨防上当受骗。(通讯员 马维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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