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三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全区有关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固原市委、原州区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原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原州法院围绕原州区中心大局工作,研究出台《原州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原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自治区上半年经济工作会“赶进度、补缺口、稳增长”的目标要求,牢牢抓住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找准司法精准发力的结合点、切入点,全力以赴抓经济、稳增长、惠民生、保安全、护稳定,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原州实践,提出开辟涉企“绿色通道”、强化金融司法服务保障、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等15条举措。
《意见》明确,要凝聚专业力量、借力社会资源,加强与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密切配合,根据纠纷类型,向调解组织分流推送案件,推动案件多元化解,提高诉讼效率。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三农”优势,设立农村巡回审判点,妥善审理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土地山林确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等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美丽乡村、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案件,支持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不违农时、不误农事”原则,探索设立“时令法庭”,服务保障农林牧渔业增产增收,助力农文旅等产业深度融合。依法严厉打击以获利为目的恶意解除劳动合同,逼迫用人单位赔偿就业损失案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强化本地劳动力就业保障,努力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指出,要妥善处理商品房逾期交房、产权登记、二手房交易等纠纷,协同落实国家“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政策,切实平衡房地产交易主体间的利益,维护好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对于买卖、租赁、加工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分类审慎审判,对于不存在恶意违约,有继续履行情形的,不轻易确认解除合同,鼓励引导当事人维护合同关系或调整、变更协议内容,从而缓解市场主体经营压力。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的财产保全申请条件和执行程序,帮助债权人防范风险、减少损失。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基础上,审慎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程度避免停工、停产、停业,维持负债企业的“造血”功能。
《意见》强调,加大对涉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行政赔偿案件调解工作力度,依法保障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扰,审慎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行政协议效力,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使投资者利益可预期、有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建设工程、金融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各类意见书、审判“白皮书”、调研报告等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适时发送“司法建议函”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深入开展“进百企、解难题、谋发展”专项活动,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咨询、为重大工程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评估意见,实现原州区各单位、企业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的整体提升。(通讯员 马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