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原州法院行政庭收到了高某诉彭阳县某乡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的撤诉申请,撤诉理由是双方针对赔偿事项已达成了和解协议。
此案成功化解背后是承办法官们付出艰辛得来的结果。为了能够有效化解该案件,法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到案件现场勘查丈量涉案土地,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与行政机关沟通建议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行协商,最终就赔偿事项案件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2024年初,原州法院行政庭针对行政案件“三高一低”的严峻态势,深挖原因并制定了相应措施,其中利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这个平台,依托府院各自职能优势,推动行政争议在诉前联动预防、诉中协调化解、诉后规范引导的“源头预防在先、法院裁判终局”的诉源治理模式,在化解重大行政争议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与2023年同期相比,行政案件收案数下降40.6%,案件调撤率上升10.8%。(通讯员 郑银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