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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法院“四举措”促长期未结案件保持“双零”态势

 

今年以来,原州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把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作为落实“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坚持“减存量、控增量”原则,持续强化“源头管控、常态监督、重点督办”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切实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取得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零”并继续保持“零增长”的较好成效。

一是压实责任,严格层级化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法院长期未结、久压不决案件清理工作专项督办会要求,坚决从更高站位、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压实积案清理工作责任,建立层级负责的包案、督办双重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审管部门主要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监管工作格局。审管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职责,对长期未结案件提前预警、跟踪督办、定期通报、严格监管;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主动过问、包案督办、定期报告,通过庭务会、质效分析会等形式逐案分析研判,全面、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一把手”定期不定期逐案听取旧存案件未结原因和结案计划汇报,随时掌握清理积案进度,明确工作要求和结案期限,对推进工作不力的院庭长和法官进行面对面约谈督办,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明确目标,实行清单化管理。为做到清理积案工作底数清、情况明、领导心中有数、承办人心中有底,建立旧存案件跟踪清理台账和一年以上及临近一年未结案件重点督办台账“双清单”管理模式,科学分解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合理规划进度,逐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精细化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紧盯清理目标,从年初开始制定旧存案件结案计划,综合考量案件结收比、均衡结案等因素,合理分配办案部门月度积案清理任务,每月编发“清旧存”进展通报,及时公布各部门清积数和清积率,由院督查室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进行“挂旗警示”;对重点督办案件界定期限前移,实行一周一排查,动态预警临近一年(10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制定以基本案情、案件未结原因、预计结案时间、当前进度为主要内容的督办台账,随时跟踪督促案件办案情况,坚决杜绝“前清后积”“边清边积”。严格规范审限管理,严控办案时长,严格限定“不计入审限”和“延长审限”的具体情形,实行统一审核、三级审批,推动审限管理从被动的事后监督转为主动的事前预判,形成审判工作良性循环。

三是靶向施策,推进精准化监管。办案部门定期开展长期未结案件研判分析会,进行“把脉问诊”,明晰原因症结、问题焦点,制定办案计划,明确办案措施和时限。审管办在既有“周督办、月通报”的基础上增加“日提醒”,每天对未结案件进行警示和催办,适时召开案件督办会,总结清积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案形成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原因,逐案研判,对症治疗,促进案件快审快结。充分发挥专业法官联席会和审委会的职能,凝聚集体智慧力量,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业会诊”,积极开展类案检索,并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共同“找病因”“开处方”,制定有效“治疗方案”。树立全流程监管理念,梳理影响评估、鉴定等进程的事项,整改鉴定时间过长、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做好重点环节协调配合,打通关键症结,加快程序流转,全力打赢积案化解攻坚战。

四是凝聚合力,建立长效化机制。在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实践中,原州区法院注重“当下治”和“长久立”的有机结合,通过解决问题优化制度建设,用制度机制把积案清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一方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分流阀”的作用,抓前端、治未病、止于未诉,减少旧存案件总量,甩掉“积案”包袱,基于上年度诉源治理的成效,2023年我院旧存案件较2022年减少2214件,下降74.62%,全院法官得以轻装上阵,为全年清旧存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开展诉前鉴定工作,出台实施办法,推行民事案件诉前委托鉴定的诉讼服务新举措,以缩短审理周期,提升办案质效,为纠纷化解提速增效。同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长期未结案件办理的情况作为法官考核考评、评优晋级的“硬指标”,不断增强法官审限意识,把“催人跑”的外在压力转化为“加油干”的内生动力。对纳入督办范围的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逐案调查,分清责任,对因主观原因造成落实责任不力、违反审限管理、督办案件不力等问题的,纳入“一案双查”,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把规矩立起来,推进办案效率整体提升。(通讯员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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