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原州法院院长李全德对12起危险驾驶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在一个小时内进行了集中审理,立案、审判到结案,仅用2天时间,充分体现了原州法院高效地审判效率以及原州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常态化。
庭前,李全德院长认真阅卷,细致制作庭审提纲,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向公诉加机关发出调整量刑建议函,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中,李全德院长核实认罪认罚程序的合法性,确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并当庭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进行了宣判,对十二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到二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
近年来,原州法院持续推动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在收案数节节攀升的情况下,院长带头高效快速地办理刑事案件,给全院干警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院庭长带头办案,既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也是发挥“头雁效应”激发“雁群活力”的有力举措。今后,原州法院将继续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办大案、办难案,以上率下,能动司法,推动审执质效全面优化提升。(通讯员 苟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