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原州区法院办公室主任王耀军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王耀军同志现任原州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多年来,他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和审判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不断探索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克服不利因素,加大后勤保障工作力度,使全院后勤服务保障有声有色,为全院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在他的带领下,院办公室3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王耀军同志本人先后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先进个人”2次,被固原市委、市中院及原州区委多次表彰奖励,并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
爱岗敬业 忠于职守 全力保障审判一线
2013年,在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6·28”专案中,王耀军时为后勤保障组副组长。面对领导的关切、同志的期盼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他承诺“绝不让后勤保障工作拖专案审理的后腿”,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专案审理中,他起早贪黑,把一些平凡、琐碎的后勤工作做在前、做在先,为一线审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专案审理前,在他的组织下,搬桌椅、布置审判场所、配备办公设备等提前筹备庭审保障工作,井然有序。为确保庭前安全,他每天早晨7点到岗,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保检查,每个角落都留有他的脚印。每天下午庭审结束后,他又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卫生清除确保庭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专案审理中,工作最需要的地方都有他的身影。出现电力故障,他总是想尽办法联系各方,第一时间保障电力供给。音响设备出现杂音,他第一时间联系音响工作组,快速调试音响。在9天的审理工作中,他时刻牢记使命,用行动诠释了后勤保障组的工作职责,为审理工作有序展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着眼大局 以身作则 用心倾注审判一线
专案审理中,他全面负责专案组人员、上级领导的食宿安排及审判人员、被告人及其他庭审参加人的饮食。为减少开支、提高审判效率,他积极联系相关餐饮单位,午餐订购快餐盒饭。为了能够让专案组工作人员及时吃上午餐,每天中午休庭前,他提前联系订购,午餐准时送到。为确保审理工作有序开展,他优先将午餐递给审判人员,并额外加餐。本着必须保障专案组每一位工作人员的用餐,但绝对不允许浪费的原则,在午餐分配中,每一份盒饭都得经过他的分配,得到专案组工作人员的好评。他本人却在专案组其他人员用餐结束后才用餐,有时午餐分配没有了,他只能饿着肚子,有时专案组其他人员没有吃饱,他就把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让出来。9天的庭审中,他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保障其他人员的午餐供应,得到领导及专案组工作人员的好评。为保障被告人良好饮食,他联系餐饮单位订购特殊餐饮,每人食用馒头和包子,外加黄瓜,每一份午餐都是他一份一份送给被告人,有时被告人没有吃饱,他就联系加餐,确保被告人健康出庭参加诉讼。在主犯杨海感觉不舒时,他第一时间购买了一件夹克,为其披上,有效保障了杨海健康参加诉讼。每天庭审结束后,他的工作任务更重,既要安排300多人的晚餐,又要参看审判场所的卫生和安全。他总是提前将晚餐订好,安排后勤保障组其他工作人员从事晚餐招待工作,他自己却带领后勤人员打扫卫生。
立足岗位 忙里偷闲 时刻不忘工作使命
按照专案审理计划,在专案审理期间,本单位的其他审判工作不能因为专案而耽搁。作为办公室主任,他时刻履行岗位职责,专案需要他就奔波专案工作,单位需要他就处理单位事宜。为确保单位其他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他总是忙里偷闲,回到单位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性工作,使得办案所需用品及车辆得到有效保障,各项审理工作高效推进,尤其案件结案率、结案均衡度丝毫没有因为专案审理工作而影响,这一切都离不开后勤保障工作。在专案审理中,他每天都要总结分析当天的工作缺陷,寻找新方法,探索新路子,弥补工作缺陷,为专案审理工作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在28年的基层工作中,他始终以务实高效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在12天的专案审理中,他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使得“6·28”专案的审理工作提前3天完成任务,整个庭审后勤保障工作无一疏漏,得到社会各方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