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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共解执行难题

   “此次战略合作,是原州区人民法院与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过程中双方互利共赢、共建共治共享的创举,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服务保障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11月30日,原州区人民法院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原中心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上,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全德如是说。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宋军参加了签署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签订了《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原中心公司合作协议》,主要领导致词。

   近年来,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执行难度不断增大。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其他客观因素制约工作进度,如申请人无财力申请保全、被执行人难查找、财产难寻等,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如何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经过与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原中心公司的积极沟通、协商,签署本次协议。

  此次协议签署:一是在诉讼保全问题上,很大程度上为无财产担保的群众提供了方便,降低了申请人的保全成本,减少执行风险;二是在继续执行问题上,在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或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期间,申请人可通过购买责任保险后,申请法院继续执行,确保执行的最佳时期;三是在司法拍卖问题上,为发动社会潜在购买群体,在前期引进银行贷款按揭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在司法拍卖中提供司法竞拍履约保证金保险,进一步降低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的门槛,减轻竞拍人的竞拍成本,有效提高参与度,提高司法拍卖的竞拍率,维护申请人执行人的权益,推动法院判决的执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原州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保险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同保险公司的合作,形成法院、申请执行人、保险公司三方共赢的局面,努力让群众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通讯员 马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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