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年的欢乐祥和氛围还未散去,在原州法院第五审判庭内,一位聋哑女子向民一庭的马法官竖起了大拇指,因言语功能的缺失,她用自己的方式向法官表达了谢意,在她无声的世界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
原告李某系一位聋哑人,2020年与身患肢体二级残疾的被告赵某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曾因生活琐事多次发生矛盾。2021年7月,二人再次因故发生矛盾后分居至今。2024年1月,李某将赵某诉至本院,要求解除与赵某的婚姻关系。民一庭马法官受理此案,经阅卷,考虑到原告李某系聋哑人,此案又涉及到离婚纠纷的人身法律关系,且赵某未经过专业的手语学习,故对翻译人员的专业性有更高要求。为了充分保障李某的诉权,经李某同意后,马法官联系到了特殊学校的王老师作为该案的翻译人员为李某“发声”。庭审中,王老师用其较强的专业知识,将李某的诉求、质证、辩论意见一一向法庭陈述。后在法庭调解阶段,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解除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的婚姻关系,并由李某当庭向赵某退还彩礼1万元,案结事了。
原州法院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落实在案件审理的各个方面,为无声世界的当事人指定翻译人员,不仅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利益,更彰显了人民法院向特殊群体传递司法温情的人文关怀。(通讯员 海春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