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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担当为民解忧 十年前赔款终到位

       “我是沈XX,我的案子现在有线索了吗?”近日原州区法院执行局局接到了一来自四川的长途电话,对方用并不标准普通话称其在我院有案件,经详细核实,申请人沈系四川省泸县人,所述执行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我09年就离开固原回老家生活这些年也一直未能到固原,也未能发现X线索,法官们能不能帮我再查查!

  “您放心,您的信息我们已经记录了,现在我们正在开展‘终本案件大唤醒’专项行动,我们一定会尽全力持续查找被执行人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请您保持电话畅通,一有消息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您。”执行局长哈永祥答复到。

  2008年8月,被告马某与原告沈某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由原州区法院判决马某向沈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11124.88元。2009年12月14日,因被告马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原告沈某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马某外出务工,下落不明,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告知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案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了当事人权益能够实现,为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执行局安排专人对此案依法恢复执行,恢复后,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的难题是受当年立案条件等影响,当年执行卷中只有一个当事人的姓名及家庭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都不能确认,办案人驱车到被执行人所在的彭阳新集乡村找寻被执行人下落,得知此地村民10年前早已整村移民搬迁,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办案人员遂多方打听,得知被执行人所在村搬迁到了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利用公安系统通过筛选、甄别后,锁定被执行人公民身份证号且现在地址为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滨河家园某村某号为了确认此人被执行人,办案人又驱车百里找到被执行人家中,不巧的是被执行人仍然外出务工,经向当地村委会及家里人确认,其就是被执行人本人,经本人电话联系做工作,其仍以自己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案件。通过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其名下存款足以履行义务执行人员遂按照赔偿金额依法扣划。领款时申请人激动说:“我当时心情忐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没想到,我的赔偿金10年后还能拿到手,太感谢法院的同志了”。(通讯员 牛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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