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州区人民法院对受理的一起使用督促程序处理案件,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也是本院今年发出的首份支付令。
经审查,李某与固原某医院系劳动合同用工关系。因固原某医院长期拖欠李某工资,双方于2020年10月30日终止劳动合同。2020年12月23日,经双方结算固原某医院欠付李某合同存续期间工资19666元,欠缴医疗保险23387元,计43053元,固原某医院出具欠条一份。后经李某多次催要,固原某医院推诿未付。李某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督促固原某医院给付其工资19966元、医疗保险23887元,计43053元。
法院受理申请后,依法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限被申请人固原某医院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李某支付工资19966元、医疗保险23887元,计43053元。被申请人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亦未按期向申请人履行义务,李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讯员 何文婷 唐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