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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赠送牌匾赞扬原州区法院法官秉公办案

8月13日下午,一位名叫丁梅的妇女举着“青天有鉴,司法为民”的牌匾走进了原州区法院三营法庭办公室,进门后,连忙向三营法庭法官计永峥道谢,丁梅说道:“感谢计法官对案子的细心审理,才使得真相得以大白,维护了我们当事人的权益”。

该案系马某某与被告周某、丁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本院于2019年9月9日立案后,因双方争议较大,于2019年12月9日变更适用普通程序,前后曾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某某主张周某、丁某作为夫妻应当对周某未付的车辆买卖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周某、丁某对欠付的买卖款无较大异议,丁某在庭审中情绪激动,其坚称在买卖合同中的签字是她在不知情的空白纸张上签字的,而且合同当中见证人签字也系伪造,对将要承担的买卖款其压根不知道。本案第一次庭审中双方情绪对抗激烈,被告因不懂法律知识,也就本案关键证据未提交。庭审后,结合庭审查明的矛盾点,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主审法官积极组织合议庭庭后调查、深入了解三营镇二手车交易市场规则及交易习惯、讨论、剖析案情,为还原案件真相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进行二次审理。经过法庭调查,能够认定丁某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合同尾页签字,对将要面对的车款债务,周某缺乏共同偿还的真实意思。结合证据材料,合议庭做出了丁某在车辆买卖纠纷一案中不承担偿还责任的判决。宣判之后,原告马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查明与一审一致,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在丁某收到二审判决后,丁某对于计法官的细心梳理案情、悉心处理案件、用心书写判决的为民精神所打动,于是在欣喜之余向计法官以此形式致以感谢。

拟写一份判决不难,办结一件案子不难,真正难的是如何维护好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如何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要让矛盾纠纷尘封在案卷档案里,也要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当事人的眼中与心间!  (通讯员: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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