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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法院:从严快执,全力推进涉恶案 财产刑执行工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原州区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斗争中“打财断血”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高效执行。近日,由原州区法院一审宣判的一起“涉恶”性质案件财产刑进入执行阶段

2015年至2019年期间,被执行人赵某等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其行为性质恶劣,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2020年1月16日,原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执行人赵某等人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赵某等人分别判处一年零四个月到六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决被执行人赵某退赔受害人卢某财产损失12200元,退赔受害人谢某强迫交易房屋差价8.6万元,判决查封在案的房产发还受害人谢某。目前发还受害人房产以及退赔强迫交易房屋差价8.6万元还未执行到位,刑事审判庭将案件及时移送执行庭进行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赵某处于服刑期间,针对该案件的特殊性,原州区法院执行局组成合议庭,分析案情,对此案件制定针对性的执行方案,确保案件顺利执行。该案件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线上网络查控与线下传统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证券、工商信息、不动产、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全面查明被执行人现有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目前,原州区法院已经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查封其名下与其妻子共有房产两套。日前,被执行人家人表示愿意同受害人协商,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受害人手机已停机,本院多方查找,联系到在外务工的受害人。下一步,若执行人家属与受害人达不成履行协议,本院将对被执行人赵某的房屋进行拍卖,确保该涉恶案件刑事财产刑部分全部执行到位。

原州区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有力推进进入执行程序的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加强执行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财产刑案件进行台账登记,坚决落实查控银行财产到位,查控房产到位,查控车辆到位,坚持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紧盯“打财断血”,借力当前有力的执行环境,综合运用查封、划拨、冻结、拍卖、搜查、罚款、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坚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通讯员 周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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