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殷志刚通过刑事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故意伤害案件,并当庭进行宣判,该案在互联网上进行直播,从受理到结案用时三天。
查明事实,被告人许某因与他人在固原市原州区某酒吧因琐事发生口角,相互殴打,在殴打过程中,许某用摔碎啤酒瓶朝被害人李某的左背部戳了两下,将李某致伤。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一处。案发后,被告人许某对被害人进行了主动赔偿,被害人李某对许某出具了谅解书。
因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被告人许某在一年以下判处刑罚,原州区法院对该案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庭审中核对了被告人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自愿性。被告人许某表示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知悉认罪认罚的性质及适用该制度的法律后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酒后因琐事对他人身体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一人轻伤二级一处,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许鹏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坦白情节,向被害人主动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又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和辩护人关于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被告人许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
被告人许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该案是认罪认罚制度实施以来,原州区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庭审全程直播的案件当中的一件。
自新刑事诉讼法确修改确定认罪认罚制度以来,原州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对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认罪悔罪的案件实行“三个简化”、“三个集中”机制,即简化立案环节、简化庭审过程,简化裁判文书,集中送达排期、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开庭审理,达到了难案精审、简案快办、繁简分流的目的,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在优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让受害人尽早获得赔偿、让被告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等方面,实现了“多赢”,此项工作走在全区法院前列。(通讯员 刘志聪 白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