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原州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审判动态
原州区法院:开设绿色通道 化解涉军纠纷

2019年9月9日,解放军宁夏固原军分区要求解除与固原某农业绿化有限公司租赁合同诉至我院。我院当日立案后移送开城法庭进行审理。

2010年1月1日,解放军宁夏固原军分区与固原闽宁联合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固原军分区苦井农场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苦井自然村的军分区农场883.5亩土地租赁给固原闽宁联合建材有限公司经营使用。2011年4月1日,固原闽宁联合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将该公司转让给他人,双方签订的《固原军分区苦井农场租赁合同》义务由被告固原某农业绿化有限公司承继履行。在履行过程中,固原某农业绿化有限公司又将部分土地分包给第三人种植苗木。应苗木市场疲软,苗木滞销,导致固原某农业绿化有限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土地。2017年12月,因被告违约及部队重大政策调整,原告与被告协商《固原军分区苦井农场租赁合同》有关履行、终止事宜。先后签订了《合同终止履行协议书》及《合同终止补充协议书》,但始终未能履行。

因本案涉及土地面积大,苗木价值、双方就补偿金额商议不定,发生纠纷。在接到案件后,案件主审法官本着“军队利益不受损、群众利益要保护”的原则,坚持沟通协调,因案施策,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在与双方沟通并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后,经过大量的做协调、沟通工作,一步步完善调解内容,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于2019年9月11日调解结案。

2018年,我院为了公正、高效地好涉军停偿案件的审判工作,将该类案件交开城法庭审理。办案法官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强军兴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开设绿色通道,快速高效审结了64件涉军停偿案件,兑现当事人补偿款776万余元,受到了宁夏军区和上级法院好评和肯定,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马奇

 

               

来源: 责任编辑:
☆ 原州区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原州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原州区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原州区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原州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原州区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