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对涉黑恶及村霸、恶霸涉案财产的追缴和执行,严格依法处置涉案财产,通过强有力措施开展“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经济基础,达到扫黑除恶“深挖根治”的总体目标。
2019年4月4日,该院对在扫黑除恶中办理的马某非法储存爆炸物、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宣判,以其触犯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同时对其多年来侵占的国家财产和群众承包土地全部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该案没有上诉和抗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019年5月6日,该院向有关部门依照法院生效判决发还了两处被侵占财产,两部门在进行确认后予以接收。对其中属于马某个人财物,法院指定由马某家属在10天内自行搬离。在指定期限届满后,马某家属没有任何主动搬离财产的迹象。
2019年5月17日,在原州区委政法委协调下,原州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多个部门相关人员及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等多人集中到罪犯马某财产所在地,对其个人存放于侵占地的财产清点登记,强行搬离交其家人看管,对罪犯马某私自建造的院落一个、仓储棚4个、砖木结构房屋5间全部进行拆除,将所有建筑垃圾现场清除完毕,将财产恢复到被侵占前的状态。同时,通过此次打财断血行动,告戒罪犯马某家人,并教育当地广大群众,要彻底肃清马某长期以来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的恶霸影响和肆意侵占国家和个人财产反攻倒算的流毒,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村霸、恶霸的滋生土壤,还群众一个文明守法、和睦相处的朗朗乾坤。
原州区法院针对涉及“打财断血”的案件,通过多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态度鲜明,重拳出击,以有力措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村霸、恶霸再犯的经济基础,综合运用司法手段查封、冻结、扣划、罚金、没收等强制措施,加大对未执行到位涉黑恶财产刑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打伞破网与打财断血同步、查找线索与查找财产同步、打击与强化宣传同步,严格落实对此类犯罪的“打财断血”,坚决扫除黑恶势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通讯员 刘志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