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拆迁安置引发纠纷,致婆婆将前儿媳及儿子诉至法院。近日,民一庭成功调解了这起返还原物纠纷,妥善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成功挽回原、被告行将破裂的亲情。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罗某某之前系婆媳关系,2013年被告罗某某及其丈夫使用了原告李某某的户口置换了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安康花园A区的两套安置房。2016年4月12日,政府征收补偿的安置房交付居住,后因被告罗某某及其子马某某未尽到赡养义务,故原告李某某将其二人起诉至我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告罗某某进行沟通,在向其宣讲有关法律规定的同时,亦对其进行亲情感化教育。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劝导,被告罗某某表示,其本意也不是不愿意赡养原告李某某,只是与原告因一些家庭琐事产生一些矛盾,导致双方存在一定误会。因原告李某某年近80,行动较为不便,主办法官将开庭地点确定到原告李某某家中,方便原告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原告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对原、被告的矛盾进行剖析化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打开心结,达成一致意见。(原州区法院王文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