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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落实原州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下旬至2021年1月中旬委第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12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15个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以问题为导向,迅速行动,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整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成效明显。现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原州区巡察办《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的通知》(原巡办[2021]9号)文件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形成巡整改高压态势

  (一)保障高规格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和专委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资料的整理与报送。成立以纪检监察室、审管办、政治部和办公室干警组成的督导检查组,专门督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高位推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得以全面深入实施推进。

  (二)建立高效率工作机制

  严格按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一个问题、一系列措施、一名(或两到三名)责任领导、一套台账、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确保一个都不能漏,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提出高标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责任。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勇于担当,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三是召开党组班子整改工作专题研判分析会,深刻查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推动整改落实。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加快建章立制。

    二、主动认领,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截止目前,我院对反馈的3大类15个方面具体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并逐步推进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提升。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深入,落实区、市党委和原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全面涵盖。二是多途径加强学习教育,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订购发放学习书籍560余册,印发各类专题学习资料150余册。开展党组会专题学习院领导讲主题党课、全院干警专题学习班、专题研讨、专题测试51场,干警撰写心得体会超过600余份。三是加强对干警的教育指导和监管,加强对干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的检查和督导,严禁相互抄袭或全文抄袭网络文章。

  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出台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内容。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研究形成《原州区法院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实施,按期排查上报意识形态风险点。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剖析检查,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剖析和报告。四是完善意识形态相关制度,制定或完善原州区法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5项制度,以制度形式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干部队伍法纪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坚持以学促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警示教育周”,举办专题学习班,开展政治轮训。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召开“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教育警示广大干警”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因违纪受处分的6名干警作剖析发言,要求全院干警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强化反面教育,加强以案警示。紧紧围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教育全院干警以案为戒,深刻吸取惨痛教训,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4.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队伍教育整顿,聚焦“不能”短板和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迫切问题,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开展案件评查,深挖质量问题,教育整顿期间,全院累计评查(包括上级评查、联合评查和院内评查)审执案件4200余件,发现问题254件,纳入顽疾整治44件;因案件质量问题处理干警37名。三是出台规范制度,制定下发《关于瑕疵错误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延长、扣除审限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丰富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理依据,从源头上遏制案件质量问题。四是加速诉源治理,认真学习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强化诉源治理的文件精神,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充分发挥原州区社会矛盾纠纷(信访)调处化解中心和我院诉前调解及诉讼服务中心主力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力 

      5.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管党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职责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二是从严审核把关各类文件,继续组织排查,严肃整改“同号不同文”问题,对相关干警进行批评教育,加强文件起草、编发等规范化学习,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三是提升监督执纪质量。完成对巡察指出和自查出的不规范卷宗进行梳理补正,规范建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整治力度,依法处置违纪违法行为,定期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分析研判。

  6.便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整治为民服务不到位顽疾,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挖彻查存在立案、判案和执行不够公正及时,接待群众态度生硬、不够耐心,群众的举报投诉较多等问题,切实扭转不良司法作风。二是积极为民办实事,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开承诺10个方面35项措施,“执行大会战”打出声势,案款清理形成经验、巡回审判贴心暖心……一批司法为民的事实好事赢得群众点赞。三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以“法律八进”为抓手,加强《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传,累计发布信息稿件280多篇,制作发放宣传彩页3000册,条幅40余条,展板30余套四是加快法庭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庭便民服务水平和条件,今年以来,四个法庭共审理各类案件2152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协助人民调解、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70余次,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走访企业及群众400余人次。三营法庭和寨科法庭完成升级改造,硬件设施和办公环境明显改善;开城法庭加快施工进度,已完成主体建设,预计2022年初投入使用。

  7.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明确院领导班子理论武装、专业素养、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突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党组会,坚决杜绝“大额资金使用未经会议研究”等问题。三是强化领导带头执行制度的示范引领作用。党组班子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全力做到在执行制度上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向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时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法院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大问题。

  8.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反思整改,对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会计等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谈心,及时整改巡察指出的问题,仔细排查存在的其他问题,坚决做好全面整改。二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尤其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重点学习最新投入运行的“宁夏法院系统人财物一体化内控管理平台”,以新系统的规范操作使用助推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再提升。三是完成会费收缴,工会牵头财务部门完成2021年全年会费收缴,共计34197余元,注入工会账户。

  9.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资产采购程序,严格按照财务采购流程和内控制度相关要求进行资产采购,规范整理备案表、采购合同、验收清单等凭证。二是新购资产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及时入账,对巡察指出的未及时入账新购进固定资产拉出清单,及时完成入账。三是规范车辆管理,确保对执法执勤用车的加油、运行、维护和管控合理合规。四是加强对新平台的学习应用,严格遵守用车申请审批制度,坚持公车公用、专车专用,车辆使用过程中加油、维修、交过路费等消费要保留好相关票据,报财务入账。

  10.财务审核审批把关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从快整改问题,对巡察指出的财务审签不严格财务支付不规范会计原始凭证要素不全等问题组织完成立行立改。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明确庭室负责人的审查责任,强调分管领导的审核责任,要求分管财务领导切实履行审批职责杜绝报销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情况,确保每笔报销款项均做到资料齐全三是一步规范财务凭证整理装订工作,及时将涉及财务支出的会议纪要、审批单、明细表等随费用单据一并整理订入财务凭证。

  11.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从快整改问题,对巡察指出的几笔小项目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完成立行立改。二是加强学习提升,组织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三重一大”制度和项目招投标相关制度进行学习,熟练掌握“宁夏法院系统人财物一体化内控管理平台”中“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模块,严格管理各类项目支出。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事项完成立行立改,对2018、2019年度发放的“百日结案”奖金、各类先进奖金及配套奖金全部收回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重点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情况进行剖析自查,班子成员要对执行八行规定精神不严不细,认识不到位问题作专题检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相关规定,杜绝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出现。

  (三)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今年以来,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党建工作、抓党史学习教育等11次二是强化“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实现党的建设和审判工作深入融合、相互促进。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培训教育,组织开展集体研学20余场、交流研讨7场、专题党课9场、专题读书班2期,坚持从百年党史、人民司法发展史中深刻汲取智慧和力量。

  1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反思警醒,对相关支部第一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各支部及时规范党员会议学习、记录等程序。二是加强检查指导,制定下发《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安排》,对各支部的学习任务进行细化,加大部门或支部学习的频次和力度,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三是扎实组织生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基础上,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坚持“五必谈”要求,组织完成2轮层层谈心谈话,形成记录280余份,切实把思想谈透、把问题谈深、把心结谈开。四是规范党建资料整理,各党支部在自查资料整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规范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3+X”主题党日、发展党员等各类台账资料的整理。

  15.履行组织程序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反思警醒,对各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自查督查,对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杜绝“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把入党关口,把牢发展党员的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对党员档案材料不完整的进行核实,按程序及时补正。三是高度重视青年优才培养选拔工作,坚持“德能勤绩廉”正确用人导向,2021年拟提拔2名中层干部担任院领导,推荐7名干警入额,面向全市选调5名干警,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备办理。

  三、长管长严、常抓不懈,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效果

  下阶段,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坚持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效果。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根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常态化机制。继续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学习,不断提升全院干警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确保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站稳人民立场,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时刻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在推进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中激发活力、提升能力、凸显张力,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持续深化司法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以“三地”法院建设新成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树牢大局意识,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市辖区法院,原州区法院服务区域内社会经济相对活跃,矛盾纠纷多发易发,案件类型复杂,连年承办案件量占全市一半以上,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效率、质量和公平诉求十分强烈。我们将始终树牢全局意识,紧紧围绕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切实保障民生,在不断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上持续发力,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原州区法院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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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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