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激发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热情,推动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宁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近日,原州区人民法院开展聘用制书记员等级晋升工作。
书记员等级晋升前,院党组研究并讨论通过了《原州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等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工作总结、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四个方面对书记员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9月10日,召开了聘用制书记员等级晋升述职测评大会,会上拟择优晋升等级的6名聘用制书记员作了述职发言,总结近三年工作情况。参会员额法官根据书记员本次述职情况和平时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测评打分过程公开透明、纪律严谨,测评成绩将作为聘用制书记员等级晋升的重要参考,成绩不合格的本次将不予晋升等级。接下来,原州区法院还将继续开展聘用制书记员等级晋升考察谈话、会议研究、公示晋级等工作,确保此次聘用制书记员等级晋升工作圆满完成。
自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立以来,原州区法院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持之以恒从严教育,强化日常跟踪管理。通过业务培训、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技能竞赛等方式着力提升聘用制书记员能力素质,帮助其成长成才,努力建设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业务素养较高、充满生机活力的法院书记员队伍,有效缓解了审判辅助力量不足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