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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合理有序 高效运行—3个关键词引领原州区人民法院“分调裁审”新实践

2017年以来,原州区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愈加凸显针对以上情况原州区法院内挖潜力,先行先试,探索引入“分调裁审”,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分调裁审”已成为缓解办案压力,提高诉讼质效的利器。

“分调裁审”是一种诉讼机制,就是对所有进入诉讼程序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分流出来的简单案件由专门的速裁团队进行“调解、速裁”,复杂疑难案件交由精审团队进行精细化审理的一种工作机制。“分调裁审”是原州区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破解诉讼瓶颈和工作难题的聚焦重点和实践抓手。

一、建章立制明确案件“分”的标准。原州区法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的规定》、《关于推进小额速裁诉讼制度的规定》、《诉前调解工作制度》、《诉前对接工作规程》、《特邀调解工作规程》等文件,根据案由、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法律关系等要素,界定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范围,明确了10类应当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和4种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在立案庭设立诉讼对接中心和速裁庭,专司“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民商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和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的速裁处理。对法律关系复杂,诉讼标的额大、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件,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普通团队审理。针对案件的繁简难易程度,原州区法院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关口前移,整合调配有限的审判力量,并借助人民调解组织等社会资源,内外兼修,催生动力,从机制上构筑起民商事件案件处理的诉前调解团队、速裁团队、普通团队三大板块。如果把处理案件比喻成一场战斗的话,那么按照功能定位、职责分工,诉前调解团队、速裁团队、普通团队分别承担着“外围战”、“狙击战”、“歼灭战”的任务。

二、合理有序规范案件“调”的流程。原州区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置程序分流员,专职负责案件调裁分道、繁简分流工作,对当事人同意以及适宜诉前调解的案件,登记后交由审判工作经验丰富、临近退休未入法官员额以及业务能力较强、熟悉社情民意的法官助理等法院在职工作人员组成的诉前对接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进行调解。诉讼是定纷止争的最终途径,但却不是最佳选项,鉴于诉讼程序复杂,费时耗力等诉讼成本较大的特征,诸多矛盾纠纷通过诉讼之外的渠道解决,无疑更加契合现代社会治理短平快的经济原则。原州区法院和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疗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门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的调处上实现了无缝对接、协同发力。2019年,原州区法院并选聘了83名特邀人民调解员,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处理上的独特作用,通过采取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以及高科技支持下的线上调解平台等形式,盘活用足调解的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实现调处矛盾纠纷的最大化。原州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2018年、2019年分别调解案件11862122件,分别占要求提起诉讼民商事案件的11%16%。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没有当场履行协议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立民特字案件号进入诉讼程序由立案庭员额法官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做出是否予以司法确认的裁定。经过诉前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由立案庭庭长把关甄别,根据前述文件规定,对其中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交由速裁庭审理。其他案件根据业务分工分流至其他普通团队审理。速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需要司法鉴定等不适宜速裁事由时,在45个工作日内回笼到立案庭,由立案庭重新分流至相关业务庭采取普通程序继续审理。“分调裁审”在运行轨迹上体现了案件繁简分流、难易分离、大小分道的处理原则。诉前调解的显著特点是时间快、效率高,诉讼成本低,当事人达成协议后进入诉讼程序进行司法确认不需要支付任何诉讼费,是矛盾纠纷处理最快捷、最经济的方式。

三、优化机制提升案件“裁”的效率。首先,原州区法院充实速裁庭办案力量,从人力资源配备上为开展高效速裁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速裁庭现有6名员额法官,占全院12.7%7名书记员,占全院业务庭(不含执行局)书记员的15%。其次,引入社会力量破解送达难。针对速裁庭审理的案件将近一半是民间借贷纠纷,被告躲债普遍存在送达难的状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对于移动通信工具能够接通但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可以采取电话送达的方式,由送达人员告知当事人诉讼文书内容,并记录拨打、接听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内容、通话过程应当录音以存卷备查”的规定,201910月,原州区法院和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集约送达中心,采取电话送达(语音通话)、电子送达(手机短信、传真、邮件)、邮政送达等方式,20191115日至202058日期间,完成了速裁庭543件案件中1030人中734人次的送达,送达成功率71%,在一定程度破解了送达难。最后,全面推行诉讼程序简捷化。对于日益增多的系列性或者群体性民商事案件,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农村互助社追索互助资金等案件,呈现出原告统一,案件数量大,被告人居住集中的特点,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解决,实现了“处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示范效果。在法律文书撰写方面积极推行要素式、令状式法律文书模板,提高了法律文书制作效率。原州区法院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受理新收民商事案件7253件、8858件、10949件,速裁庭分别审理2380件、2812件、3425件,占比分别为38.8%38.7%31.3%。司法统计反映出原州区法院在2017年、2018年、2019年通过采普通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数,仅占结案总数的12%左右,从这个意义上分析,以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为结案方式的速裁庭审理案件的数量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大对速裁庭人力、物力、智力方面的投入,在不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办案程序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在高科技支持下,进一步优化提升办案机制,力争30%的员额法官审理60%“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使“分调裁审”这一机制充分释放潜力,成为纾解办案压力、提升办案质效的助推器。 (通讯员:贺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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