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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五项措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原州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干警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把手靠前指挥、旗帜鲜明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成立以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各副职为副组长,刑事庭及承担相关职责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积极研究专项斗争中的重大事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多学习,多请示,多沟通,及时帮助办案人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确保案件审理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立足审判职能,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的势头。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打击,增强斗争实效。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台账,加强与公检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坚持涉黑案件审理情况层报制度。五是拓展审判职能外延,通过涉黑涉恶案件宣传参与综合治理。进一步拓展司法审判职能外延,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治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做好重大、典型案件审判情况的宣传报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公开审判、法官说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减少黑恶势力潜在的发生。(通讯员 刘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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