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原州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法院资讯
“老赖”千里之外遭限制,主动履行义务保工作

  近日,原州区法院执行局接到一个电话。“法官您好,我欠银行的钱这就让我的家人来还掉,你赶紧把我从黑名单拉出来吧,要不然工作都不保了”。原来,这位被执行人王某在上海的某公司应聘后,试用期内用人公司查询到其因未履行法院判决被加入了失信黑名单,王某被告知,限期内履行完毕,否则公司会将其辞退。这可让王某慌了神,没想到跑到了千里之外,仍被限制。

  2007年7月,被执行人王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固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了4万元,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期限。并有张某、马某提供担保,约定了保证期间。2010年7月该款到期后,王某、张某、马某均为按约定履行。因申请人在保证期间内未主张权利,保证人的义务得以免除。因借款人王某下落不明,法院缺席判决,由借款人王某偿还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多次寻找被执行人,都未找到。因当时还是传统的查控方式,办案法官经查询后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7年10月经终本案件定期信息反馈,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在上海某银行名下有存款两万多元,办案法官立即恢复执行,并委托上海某法院予以扣划。经过调查,继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套房产,但价值过大无法进入拍卖程序。办案法官便以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依法将其纳入了黑名单,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来源: 责任编辑:
☆ 原州区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原州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原州区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原州区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原州区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原州区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