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法院制定出台院庭长办案基数办法,院庭长走上审判台亲自办案,确保了法官员额制改革不走样,带动提升了全院审判工作质效。
办法规定,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院长入额后每年承办的案件数不得低于全院法官平均办案数的10%,副院长不得低于30%,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不得低于50%,庭长不得低于70%;五年过渡期内院长、副院长及专职委员因行政管理、审判管理等事务影响无法达到上述标准的,院长年承办案件应不少于6件,副院长应承办不少于12件并参与审理(执行)案件40件,专职委员应承办不少于30件并参与审理(执行)案件60件;且院长、副院长和专职委员的年承办案件数应以每年20%左右的比率递增。
据悉,该院自2016年9月份底完成首批法官入额,46名法官共有39人入额,在法官人数下降了15%的情况下,员额法官至今年2月份共办理案件3154件,比此前五个月时间法官办案数2782件提升了13.37%,其中院庭长共办理案件1178件,占同期全院法官办案数量的37.30%,改革初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