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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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尽责 秉公执法

  ——记原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德炳同志先进事迹 

  胡德炳同志1992年调入法院工作,2002年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先后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合议庭审判长,2009年通过竞争上岗任原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2012年任该院副院长。在法院工作的21年中,他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在担任刑事庭庭长期间,该院刑事庭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首届宁夏保护未成年先进集体”,“严打”先进集体、“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荣立“集体二等功”等荣誉;在他主持执行工作期间,原州区法院被自治区“清积”领导小组评为“全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2年度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局也被固原市委、市政府评为“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而他个人多次被授予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08年度全区信德之星”、市、县级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誉数不胜数。 

  201212月,胡德炳同志刚刚走上原州区法院副院长的岗位,就接到了担任审判长审理6·28杨海涉黑案件的重任。该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刑事案件,也是自治区成立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团伙犯罪案,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影响恶劣、社会关注高该案发案地在吴忠市, 作案时间从2001年至2012年长达11年之久;指控被告人65, 其中涉黑组织成员28, 包括组织头目1; 指控罪名有组织领导、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 聚众斗殴罪、 故意伤害罪、 寻衅滋事罪等11项; 指控的违法事实43, 犯罪事实61, 侦查卷186宗。 

  精心准备  全面阅卷 

  原州区法院系首次审理如此重大的涉黑案件,没有经验可谈,胡德炳同志作为审判长深感担子重、压力大,他丝毫不敢懈怠,通过广泛查阅涉资料、认真熟悉法律法规、大量阅读相关案例,在庭审前基本掌握了涉黑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也了解到了兄弟法院好的做法,并准确把握了涉黑案件在全国的发展趋势和惩治的总体要求。6·28案侦查卷宗多达186, 3万多页, 证据材料多, 案发的时间跨度长且收集的证人证言比较零乱, 一次性阅卷显然无法理清, 需反复查看、梳理,多次比对、讨论。2013216日,春节假期过完上班第一天开始到531日的104天里,胡德炳同志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加班加点、尽职尽责地翻阅案卷,熟悉案情,对所有案卷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阅读,形成阅卷笔录31万字,同时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疏理出了关键性的五个方面的问题。总之,对起诉书指控的每起事实、证据、定性等问题在开庭前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 

  制定预案  统一认识 

  为了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胡德炳同志在庭前尽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预案,详细分解了审理中的每个环节和具体工作,研究制定了《合议庭准备工作预案》、《庭审应急处置预案》、《庭审进度计划方案》、《庭审重点查实的问题》、《每天需提押的被告人表》、《被告人到庭顺序》、《被告人涉嫌罪名、犯罪次数及羁押场所一览表》、《辩护人情况一览表》、《涉案赃物赃款统计单》等9个材料共41000余字,为庭审提供了系统的方案、理清了头绪,合理规划了法定审限内的时间安排,做到胸有大局,面面俱到,查补缺漏,确保万无一失。他还带领合议庭辗转各个看守所讯问了65名被告人,逐一核对了被告人身份,对所有证据逐一进行非法证据的排除,同时掌握了被告人认罪态度、对犯罪事实和指控罪名的异议等详细问题,掌握了庭审的细节、明确了重点。对4起被害人或者其家属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在开庭前全部调解处理,为庭审节约了大量时间。在宁夏高院和固原中院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胡德炳同志带领合议庭,对疏理出问题经过多次汇报和反复讨论,逐渐统一了对违法事实与犯罪事实的认识、对证据信的认识以及对定性、适用法律和量刑适度的认识。通过上下级统一认识, 确保了该案的质量。 

  正确指挥  驾驭庭审 

  案件于63日在固原市体育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期间,胡德炳同志每天早上7:30准时到现场进行准备工作,8:30正式开庭审理,中午只休庭一小时,和所有工作人员一样吃份盒饭,马上投入下午的庭审准备。由于该案指控的被告人多、 违法和犯罪事实多、证据多、辩护律师多、如果按照一般的刑事案件去审理, 可能需一个月时间。为节约庭审时间,胡德炳带领合议庭就庭审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控辩双方出现的争议问题、控辩衔接等问题,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及时与检察官、辩护律师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如让被告人向法庭只陈述对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无异议的不需陈述;质证时只陈述观点和理由, 不需陈述过程;前面律师对认为不成立的罪名己作了详细阐述的, 后面律师有相同辩护意见的,只讲明观点,不需再重复阐述理由。同时他在控辩双方发言偏离法庭调查的内容时及时进行提示,并根据庭审中出现的问题随时调整方案,如法庭举证质证时, 按照庭审提纲预案四个证据为一组进行举证质证, 通过对第一组四名涉黑成员的供述公诉人举证后进行质证时, 组织头目杨海翻供, 其他三名被告人受影响根着对自己在侦查和起诉阶段的供述全部翻供,针对这种情况临时决定让公诉人将其他24名涉黑成员的供述一次性举完后再进行质证, 且把杨海放到最后一个质证, 这样避免其他涉黑成员受到杨海的影响而整体翻供, 均如实供认了在侦查和检察阶段供述笔录的真实性。在他正确恰当的指挥下,既保障了公诉机关的控诉权和辩护律师的充分辩护权,又保护了被告人的自我申辩权,整个庭审活动庄重严肃,严谨细致,张弛有度,获得了各方诉讼参与人、媒体记者、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 

  除按照庭审安排完成当天的任务外,胡德炳同志还要加班加点提前进度。别的工作人员尚能替换班,而作为主审法官却要一直坚守在审判席上,最晚的一天一直到晚上9点,一天下来,他感到浑身酸痛,却从不叫苦,从不喊累,还要赶紧向领导汇报情况、跟合议庭人员商量案情,每天直到深夜他都还在思考审理细节、整理庭审材料。整个庭审历时9天共94个小时,形成庭审笔录1400页,42万余字,预计15天的庭审期限,提前了6天完成,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核实证据  综合量刑 

  庭审结束后, 胡德炳带领合议庭及辅助人员又进行了一轮为其一个多月的阅卷和核对证据工作, 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在庭审当中提出的辩解意见, 逐一进行了详细的核实。对认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异议的事实均系统地逻列出相应的证据;对认定定性有异议的均系统地逻列出了理由;通过核实证据认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成立的也予以了支持。量刑时在考虑控辩双方关于量刑意见的同时, 还重点考虑了每个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数额、次数,及自首、立功、累犯、认罪态度、附带民事赔偿取得被害人凉解等酌定从轻、从重情节和法定从轻、从重情节, 还适用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并按照规范化量刑原则来计算。同时他还从大局出发,整体考虑了适用缓刑面和重刑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每天都要把每个案件细节、每个被告人的情况考虑无数遍。通过合议庭缜密的思索和不懈的努力工作,严格结合事实、证据和量刑规范化意见,统一制定了本案的量刑标准,最终做出了长达418页共计22.46万字的判决书,做到公正、公平,绝不骄纵枉法。这份分量十足、装帧齐整的判决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分析透彻、说理清晰,承载了主审法官胡德炳和合议庭成员的全部心血和智慧,字里行间无一不流露出办案过程中的艰辛和对大要案的高超掌控力。81日,胡德炳同志带领合议庭成员辗转各被告人羁押地依法进行宣判。这宗重大刑事案件的成功审结,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胡德炳同志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领导者,却把自己当做普通的法官,在精心完成6·28专案的庭审任务的同时,却也丝毫没有放松自己本职工作。他朴实无华,平易近人,却有着卓越的领导才能和强大的感召力;他讲话节奏虽慢,却表达干脆利落,条理清晰,句句入脑入心;他忠心向党,公正司法,自觉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他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实出色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敬业精神,为了人民的审判事业尽心竭力,履行着一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谱写了一曲尽职尽责、秉公执法的优秀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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